《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
一、政策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8年度不适用,即2019年1-5月对2018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适用。二、政策内容(1)具体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引入
11月30日,是集团第一批划拨资产中的“琵琶亭行景区”资产交接工作的落定,借此机会我们也听到了一些比日常游览景点更为详尽的景点解说。公元2017年,距白居易公元816创作《琵琶行》一千两百零一年,重新修建的琵琶亭千呼万唤始出来。感受一千多年前文化名人白居易与琵琶女邂逅相遇,从而写下千古绝唱《琵琶行》,感慨“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是相识”诗情画意。这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市文物局庞书记对文物建筑保护的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一、六大专项附加扣除解释(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约定,也可
2018年10月25至26日,市国资委组织了一期企业税务稽查和税务风险规避技巧与实务培训,培训地点位于美丽的八里湖党校。此次培训是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朱次明局长给我们讲解.我有幸参加了这次培训,受益匪浅。当前,经济发展快速,也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性,企业经营面临风险和挑战。企业效益好坏,缴的税多少,都有可能会出现诸多税收问题,进而被税务稽查。于是,被查企业人人惊慌失措,一些人认为这就是税务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34号文《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一条指出: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一文的第三条,对
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同时宣告合并36个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一、税务系统将实现“六个统一”: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国税地税业务“一网通办”;12366“一键咨询”;“实名信息一次采集”;统一税务检查;统一税收执法标准。国税地税合并解决了我们办税两头跑的问题,使用统一数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
2018年3月30日下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文。重点对金融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地方政府、PPP以及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融资行为进行了要求。通知中,明确了以下几点要求:1、PPP方面的要求:加强对于资本金的穿透审查,原文中使用了加强二字,意在强调对于PPP资本金使用借贷资金,名股实债等不实出资的严厉打击。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物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