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免除2023年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3个月租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5:28:48    浏览:3024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办发〔2023〕2号)、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九江市国资委、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助推我市经济回稳向好。九江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房租减免。措施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直接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免除3个月租金。


一、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直接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并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合同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条件


1.空置时间以招租时间开始起算,原则上空置期限不低于6个月,“空置”指房屋长期空租、原有租户退租、房屋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出租的情形,原则上空置房屋以如因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必须清场维修导致房屋空置的,空置期限自维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空置后未完成维修工作的房屋暂不计入本次减免范围。

2.本政策免租期3个月原则上与装修免租期不重叠。

3.凡符合条件且在2023年内签订的应享受3个月全额减免。

4、租户由于退租等原因导致租赁期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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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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