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7),唐朝著名诗人。字乐天,晚居香山,自号香山居士,又曾官太子少傅,后人因称他白傅。原籍太原,后迁居下邦(今陕西渭南东北)。唐元和十年(815年)被贬为江州司马,历时四年。
白居易于德宗贞元十六年(799年)考中进士。十八年应吏部拔萃科考试,入甲等,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二年(807年)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五月拜左拾遗,曾提出“尊贤能以澄清吏治,薄税敛以安民生,罢兵革以苏民困”等主张。元和八年改任左善赞大夫。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被刺,他首先上书“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得罪权贵,以越职言事罪,贬为江州司马。被贬之后,政治上逐渐走向消极。他抵湓城不久,即于香炉峰与遗爱寺之间,建一草堂。这座草堂“前有奇松数十株,修竹千余竿,青罗为墙板,白石为桥道,流水周于舍下,飞流落于檐间,红榴白莲罗生池砌”(《旧唐书•白居易传》)准备“左手引妻子,右手抱琴书,终老于斯,以就平生之志”。(《九江史话》)至于被贬为司马之心情,他说:“州民康,非司马之功;郡政坏,非司马之罪;无言责,无事忧。余佐是郡行四年矣,其心休休如一日、二日。何哉?识时知命而已。”(《江州司马厅记》)这些年,他往往是春游东林寺,秋登浔阳楼,或访陶渊明故宅,或观石门涧瀑布,或攀香炉峰顶,或闻鸟语泉鸣于遗爱寺,或乘风踏浪晚归彭蠡湖,尽览浔阳诸胜,留下闲逸诗和伤感诗282篇、祭文3篇、书信4篇、游记和散文5篇,合计294篇。其中以《与元稹书》和《琵琶行》最为著名。《与元九书》是他的诗论纲领,为我国文学批评史作出了重要贡献。《琵琶行》从对一个被压迫、被蹂躏的弱女子的同情,揭露封建社会对人才、志士的打击和迫害。后来,有人在浔阳江头送客处,建一亭阁,名曰:“琵琶亭”,以诗名亭,以资纪念。 千余年来,历经兴废,地址数迁。一九八八年三月,九江市人民政府重建于长江大桥的东侧。
白居易于元和十三年冬离开江州,历任司前员外郎、主客郎中,忠州(今四川忠县)、杭州、苏州刺史。大中元年(847年)卒,终年75岁,赠尚书右仆射。江州人为之立祠。
在文学创作上,白居易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强调继承《诗经》、“风雅比兴”的传统和杜甫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反对“嘲风雪、弄花草”而别无寄托的作品。早期的讽喻诗,是他提倡用诗歌来“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实践,其中有不少是同情当代人民痛苦,揭露统治者腐朽与残酷的作品。但是,到了后期,尤其是晚年,大量的闲适诗、感伤诗代替了早期的讽喻诗,他的诗歌也丧失了战斗性和光芒。他的诗语言通俗,相传老妇皆能听懂。他和元稹友谊甚笃,世称“元白”。著有《白乐天长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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